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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值班最新规定文件 机关单位值班最新规定标准

机关单位值班最新规定

1.

机关日常值班由保卫室负责。

2.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国庆节、春节等法定假日由机关各部室、各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值班负责。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3.

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拟定值班安排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办公室值班人员每天安排值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

4.

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进行值班,如需要代班的,自行联系代班人。代班须提前一天报告,值班领导代班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值班人员代班报值班领导同意。

延伸阅读

工商所值班制度

工商局节假日值班人员需要做的事有:

1、值班执行“零”报告制。值班人员每日下午4时至4时30分把稳定、安全、投诉等情况向上级值班室汇报。有事说事,无事报平安;遇重大情况及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局领导汇报。

2、领导带班,责任到人。两人当班,当班人员禁止酗酒;要求做好12315举报投诉登记、处理结果登记、反馈、上报等工作。

值班制度的由来

节假日值班制度由来

秦朝时期,全年无休,官员有事,需要告假,只有病重或者休养、告老还乡才会获得批准,其他情况概不接受请假。

到了西汉时期,逐渐明确了休假制度。除了指定节假日里,官员住在官府衙门,上朝5天休息一天,他们可以洗澡、放松,回家探亲,这样的假期被称为“休沐”。翻开《汉律》可见:“吏员五日一休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