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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合同范本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一篇

甲方(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乙方(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丙方(下面内容简称丙方):

元谋县开荣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平田乡华竹村委会车量地特有的林地、草场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畜牧业的形成和进步,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山羊养殖为主的元谋县开荣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于二零一四年一一月日在平田乡平田村委会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丙方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丙方自愿入股,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规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服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在的规则成立。

第二条股份构成

合作社股份由合作社法人股份、平田三农综合服务中心股份(红色股份)和普通群众注入股份(社会股份)三部分构成,原始股价为每股一零零零零元,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前投入资金可算为原始股份,后续注入股份和追加股份按合作社实有资产重新核算股价。

第三条入股形式

法人股份:法人以土地、养殖场基础设施、羊只入股,共计二七万元(经估价确认),按每股一零零零零元计算,共持有股数二七股,经股东会议同意可追加股份。

红色股份:平田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以项目资金五万元为股本入股,按每股一零零零零元计算,持有股数五股,经股东会议同意可追加股份。

社会股份:普通群众自愿以资金入股,户口所在地为平田村委会的村民可优先,出资额度不低于一零零零零元,不高于一零万元,总出资额度不高于一零零万元。为保证规模化经营,进行科学饲养,规则上不接受农户以实物(羊只等)出资。

第四条三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行使经营权,负责养殖规模扩建、经营销售、管理、利润分配等各项事宜,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则议事,制定经营规划,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二、甲方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三、甲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受监事会和其他成员监督,经营经过中的重大决定、入股、入社等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甲方必须按照合作社章程建立银行专户,聘请财会人员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和经营情况。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受盈余分配,承担亏损风险,资金的收支受平田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监督。

三、乙技巧人担任监事会监事长,同时选派人员进入监事会监事,对甲方养殖、经营、财务会计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乙方可为本地农户入股、入社、社员借款等进行担保,对所担保农户负责,所担保农户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红利或股份中扣除。

五、参加成员大会,并有代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决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六、乙方退股须经合作社理事会同意。

七、乙方股份不得转让。

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丙方可为本地社员借款等进行担保,对所担保农户负责,所担保农户造成的损失从丙方红利或股份中扣除。

三、丙方参加成员大会,并有代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决定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四、丙方股份转让须经股东会议同意。

五、入股不足一年(一二个月)不得退股,确实需要退股的不再享受退股当年的分红。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采取固定分红+浮动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固定分红:每年每股股金的四%。(以一股计算每年固定分红为:一零零零零元×元。

浮动分红: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七年,按照同股同权同价的规则,平均分配当年利润总额的七零%,利润总额剩余的三零%为公积金用于项目滚动进步。(假设合作社总股数三二股,当年的利润总额为一零万元,以一股为例计算浮动分红为:一零零零零零元(总利润)×七零%(用于分红部分)÷三二(总股数)×一(股东持有股数)=元。)

二零一八年以后,按照同股同权同价的规则,平均分配当年利润总额的九零%,利润总额剩余的一零%为公积金用于项目滚动进步。(假设合作社总股数三二股,当年的利润总额为一零万元,以一股为例计算浮动分红为:一零零零零零元(总利润)×(用于分红部分)÷三二(总股数)×一(股东持有股数)=元。)

第六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平田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

乙方:(签章)

法人:

丙方:(签章)

二零xx年一一月日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二篇

编号(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照《_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下面内容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一、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情形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经过。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经过。

二、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一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三、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二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四、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经过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二、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一)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二)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三)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四)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五)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职业并提出合理要求;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诚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制度及其相关细则;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当诚恳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二)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缘故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乙方;

二、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零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职业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三、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_________元。

四、甲方没有在规定时刻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五、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合同终止情形

一、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二、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经过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刻: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xx有限公司,乙方投资一万元,占xx有限公司一零%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xx有限公司)预计在三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xx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职业。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亦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xx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xx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满双方另议。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xx章程》及《xx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四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操作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现有甲方经营的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公司目前需要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为此,经甲方的邀请,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规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经过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一、甲方承诺其拥___________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为止,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拥有现有资产折价人民币为________万元,其中:

一、库存以动销产品折价金额为:________万元;

二、良性债权金额为:________万元;

三、不良债权金额为:________万元;

四、固定资产金额为:________万元;

五、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________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三、在合作期内,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清算结束后,对_______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乙方、丙方不予认可,由甲方自行承担。清算时,现有的不良资产呆帐或死帐必须除外,时刻确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甲方的投资部分,然而,三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甲方以清算后确认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作为出资。乙方现共投入资金________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________万元,另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位。丙方方现共投入资金________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________万元,另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_______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_______的股权;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_______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四零%,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下面内容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________元;

二、新产品的引进;

三、重大的促销活动;

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三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________月内,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____________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时刻内三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____________时刻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才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十、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____________总厂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代理商,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三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五篇

甲方:xxx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xxx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xxx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xxx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_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恳信用的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进步的规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xxxxxx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xxxxxxx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三年,自二零xx年一零月一八日起,至二零xx年一零月一八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一、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二、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三、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四、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二零零九年一零月一八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诚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_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一、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四零%;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五-一零%;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三、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一、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二、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三、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四、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责任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责任: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职业;

三、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九、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技巧,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股东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四、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二、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四、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时,股东可以退资:

一、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三、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四、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天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天然退资: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退资需提前九零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三、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四、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五、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下面内容条件:

一、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二、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其中一个时,给予解散:

一、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四、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缘故。

第二十二条清算的顺序

一、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几许,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一五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四、股东违反本合同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一、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天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二、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三、股东各路线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诚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经过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规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刻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零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刻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怎样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一路线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独特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零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技巧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六篇

股份合同参考模板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规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三.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四.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五.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一五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协会: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七篇

转让方:(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住址:

受让方:(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住址:

上海睿寅贸易有限公司(下面内容简称“睿寅公司”)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在上海市设立,由甲方与杜冬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五零零万元,其中,甲方占四零%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睿寅公司四零%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_公司法》和《_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甲方占有睿寅公司四零%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睿寅公司四零%的股权以人民币二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股权转让款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二、有关睿寅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一年内,乙方不参与睿寅公司的利润分配。

三、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二、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二万元的%的违约金。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八篇

转让方:

受让方:

第一条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一-一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九。

一-二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完全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三-一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二)。

三-二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六五%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一五%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二零%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职业。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职业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职业,并根据诚恳信用的规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职业,在此交接职业期间所形成的诚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三和附件四。

第七条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七-一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七-二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难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五%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恳信用规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附件

下面内容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三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一、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二、哈尔滨涂料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三、税务登记证;

四、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_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附则

一三-一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一三-二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刻:年月日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九篇

甲方:

乙方:

为感谢销售经理对公司的信赖,感谢销售经理在过去一年中对公司的付出和努力,为了能够让大家和公司共同进步,长久合作。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经营强,公司和销售经理共同努力,共谋进步。乌鲁木齐XX公司(下面内容简称“甲方”),公司销售经理(下面内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规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乌鲁木齐XX公司销售代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二条:项目销售点子分红

项目的销售点子占销售成交额的___%,销售推广和项目的销售管理有公司负责。

第三条:合同期限、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该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为乙方建立分红档案。

二、甲方在乙方合同书签订后,甲方每个月向乙方公布项目的财务情况。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合同

甲路线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期间与乙方有关的销售业绩,待代理项目的开发商结算销售佣金,将乙方应结资金予以结清。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争议解决办法,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相关调解机构调解;最终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为销售经理内部分红合同,任何个人债务与本合同无关,本合同不可作抵押或转让。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神剑股份合同范本第一零篇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